《安徽省“十三五”旅游业发展规划》提出建立蚌埠“旅游中心城市”,发挥旅游产业动力极、旅游活力迸发极、旅游线路放射极的极化作用,充分释放其战略潜能,在更大范围内、更广领域上带动全省旅游业的整体发展。
截至2017年底,蚌埠市有A级旅游景区28个,4A级旅游景区5个,3A级旅游景区10个,2A级旅游景区13个。